2021-09-17 21:44:02
5月25日,深圳交易所向山东墨龙发问询函称,企业2021年5月22日公布《今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示》称,该次股东交流会的尤其决议案《有关增发新股一般性受权的议案》(即议案九)审议未根据;一般决议案(即议案一至议案八)审议根据,但反对票占比均超出40%,在其中《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和《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反对票占比约46.14%。
深圳交易所对以上事宜表明关心,并规定企业在函询相关股东的基本上,就下列事宜做出书面形式表明:
1、股东交流会投反对票且持仓占比超出5%的股东名字,相关股东投反对票的实际缘故,是不是在股东交流会上明确提出咨询建议或提议,如果是,表明建议或提议的主要内容,及其企业对股东咨询建议或提议的回应或表明状况。
2、融合相关股东的持仓占比及其对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职工监事工作总结报告和年报网络投票抵制的状况,表明企业是不是拟对上述情况信息公开文档开展填补更改(如需),及其事后平时运营运行、管理决策体制和管理体制是不是很有可能存有多变性以及原因。
3、表明相关尤其决议案审议未根据是不是对企业造成危害,如果是,表明企业拟采用的事后对策,如否,表明原因。
4、表明企业最近投资者互动管理方法的工作情况及其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中的计划方案(若有)。
5、核查相关股东是不是存有根据协议书、别的分配等方式扩张所可以操纵公司股份表决权的个人行为或是客观事实。
(文章内容来源于:全媒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