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地址 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被罚1万元

2021-07-01 15: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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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7日1日讯,据银保监会消息,福建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地址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福建银保监分局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罚款10000元。对其责任人位洁给予警告,处10000元罚款。

据公开资料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保险于2005年7月成立,集团目前拥有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资产管理、医疗健康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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